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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中心城区实行货车限行的公告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360    更新时间:2020/7/17

团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中心城区实行货车限行的公告


为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建团风城区和谐交通,还人民群众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团风县人民政府批准,团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我县中心城区区域实行货车禁行的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1、中心城区区域:东向以江北公路为界,南向以临江一路为界,西向以沿江大道为界,北向以湖滨路为界(:湖滨路禁止货车通行,其余三条道路货车可通行,但不得进行中心城区)

2、所有过境团风县城的大中型货车一律绕行S241

二、 禁行车辆

大中型货车、拖拉机、国三标准以下的各类车辆(注:全封闭国四以上厢式货车可通行)。

三、 禁行时间

每日6:0022:00

四、 管制规定

(一)对保障民生及抢险物资运输车、渣土车、工程运输车等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应提前到团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理《通行证》,并按规定时间、路线、速度通行。

(二)违反以上规定的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五、本通告自202081日实行。



   团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0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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