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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江检查,团风公安打击非法捕捞在行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975    更新时间:2020/8/20

 

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湖北团风县公安局各警种整体联动,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破获了一批长江水域非法捕捞案,抓获了一批犯罪嫌疑人,扣押了一批禁用渔具,查获了大量渔获物,取得了初步战果。

8月17日,团风县副县长、公安局长梅军率队深入长江团风段水域开展巡江执法检查行动,督导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打击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倪俊杰、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易玲、县公安局副局长童界华、县水利和湖泊局有关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参加巡查。

下午15时许,梅军同志一行登上县水利和湖泊局“水政监45号”执法船,沿着长江水域自举水河通江口至罗家沟江面方向进行巡查,重点检查了长江沿线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情况。

巡查中,梅军同志和执法人员仔细观察水面情况,不放过任何捕捞渔船,同时详细听取了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和湖泊局禁捕退捕以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涉渔市场监管等工作情况汇报,对前期各部门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及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也指出了当前团风在打击非法捕捞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并对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打击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常态化把此项工作摆上极端重要的位置,全力以赴抓专项行动推进、抓工作措施落实、抓重点问题解决,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是要密切协作配合,提升工作效能。

各部门要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建立完善信息互通、工作协同、执法联动的一体化执法办案机制,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要积极同相邻县市区加强区域协作,形成合力围剿、全力攻坚态势。

三是要严格依法办案,突出打击重点。

要坚持严打严治严管,突出打击组织化、团伙化的非法捕捞和涉黑涉恶以及妨害公务等犯罪行为;

对情节轻微的一般性犯罪,要坚持打击与教育相结合,要注重人性化执法,增强执法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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