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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赌】团风警方冬季禁赌进行时,15人被罚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215    更新时间:2020/12/17


人人参与禁赌,净化社会风气,共创美好家园近期,湖北团风警方扎实开展冬季禁赌行动,通过广泛宣传、深入排查、强化整治等举措,及时消除治安隐患,有效震慑赌博违法犯罪,营造全民禁赌氛围。




小区内赌博,5人被处罚


12月14日,团风县公安局团风水陆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赌博案件,并对5名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



14日下午,团风水陆派出所接到举报称:在团风镇某小区一住房内有人聚众赌博。赶到现场,出警民辅警发现4名参赌人员正在围坐在一台电动麻将机旁打麻将,简单询问后民警将4人口头传唤到团风水陆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2020年12月14日15时许,谢某(女,45岁),汪某(女,49岁),童某(男,28岁),何某(女,32岁)4人在团风镇某小区二楼陈某(男,31岁)开设的麻将铺内,利用电动麻将机打一倒100元的“晃晃”麻将进行赌博,每局输赢达数百元,陈某以提取台子费的形式从中非法牟利。


(为赌博提供条件的陈某)


目前,团风警方依法给予为赌博提供条件的陈某行政拘留处罚,给予参赌人员谢某、汪某、童某、何某4人罚款500元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租房设赌桌,“老板”被刑拘


11月27日,团风警方在团风城区捣毁一赌博窝点,抓获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人1名、其他参赌人员9名,现场查获赌资1万余元,收缴麻将机两台。


2020年11月27日,团风县副县长、公安局长梅军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团风县团风镇得胜桥一组一民房内有人开设赌场打牌,影响极坏。梅军同志高度重视,立即指令团风水陆派出所办理该案。



该所迅速安排民辅警在辖区得胜桥村开展巡逻防控,发现一平房屋内有人赌博后,迅速集结警力当场将涉嫌赌博的戴某某(女)、朱某、杨某某、夏某某、钟某等10人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2020年11月27日11时许,朱某与杨某某、夏某某等人在团风镇得胜桥村戴某某开设的麻将铺内,利用电动麻将机打一倒350元的“晃晃”麻将进行赌博,输赢达数千元,戴某某以提台子费的方式从中非法获利。


27日,违法行为人戴某某为赌博提供条件被团风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的处罚,杨某某等9人因赌博违法行为被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


(涉嫌开设赌场罪的戴某某)


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发现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27日,戴某某在团风镇得胜桥村租赁一民房,摆放两台电动麻将机供人打麻将赌博,并通过一桌麻将每两小时提1100元台子费的方式从中非法获利44000元,涉嫌开设赌场罪。


12月12日,团风警方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戴某某刑事拘留。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警方提醒: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湖北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后简称《标准》)规定,赌资超过1000元,将予以处罚。

 

赌博害人害己拒绝赌博恶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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