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539 更新时间:202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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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卡、电话卡、物联网卡、社交工具账号等均属违法行为,别因蝇头小利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近日,湖北团风警方在“断卡”行动中,抓获3名涉嫌“两卡”犯罪嫌疑人,3人将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进行网络犯罪,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1年2月2日,团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杜皮派出所民警根据 “断卡”行动线索,成功研判出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周某伟(男,28岁,团风县杜皮乡人)身份信息,当日专班民警立即到嫌疑人居住地开展工作并将其抓获。
犯罪嫌疑人周某伟到案后,主动供述了其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下旬,将自己和妻子的银行账户提供给朋友进行网络犯罪活动,该账户在此期间用于网络犯罪钱款汇入和支出,周某伟从中并获利3000多元,其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月22日,迫于公安机关压力,周某伟的同伙周某飞 、熊某到杜皮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其为获取利益向他人提供银行账户、手机及密码等犯罪事实。
目前,团风警方已将犯罪嫌疑人周某伟刑事拘留,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周某飞、熊某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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