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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团风交警查获一辆报废重型箱式货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4423    更新时间:2021/6/3
报废重型货车却仍在上路行驶,给道路交通造成安全隐患。近日,湖北黄冈市团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多地走访,查获一辆已报废重型箱式货车,保护了广大居民道路交通安全。



近期,团风交警收到一条存在安全隐患重点车辆的信息,经交警一中队调查,发现一辆挂靠团风县某二手车交易市场的货车,已达到报废标准但仍在上路行驶。


民警迅速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进行调查,但该公司对货车的去向并不清楚。民警通过公安网平台对车辆轨迹进行查询,终于确定该车经常出现在黄州区宝塔大道与西湖五路交汇处。


6月1日,交警一中队民辅警赶往黄州,在该车经常出现的区域蹲守了近两个小时始终未发现车辆踪迹,民警再次分析车辆行驶线路,推测该货车很可能是在附近厂房或小区内运行的车辆。


在黄州开发区交警大队的配合协助下,民辅警以目标车辆出现频率最高的地方为原点,由近及远逐一走访周边的小区,终于在某小区里发现了该车踪迹,并依法对车辆予以控制。


目前,团风交警已将该车辆依法扣押至团风县进行强制报废,同时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



交警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当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时,机件老化,机械性能下降,极有可能存在诸如刹车、转向失灵等问题,整个车辆的操作稳定性变差,随时都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因此,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时,应尽快联系当地车管所办理报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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