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3326 更新时间:2023/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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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团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于2023年12月8日起,启用以下电子警察监控设备:
一、闯红灯抓拍设备2处
1、S241与园中路交汇路口;
2、S241与贾庙大道交汇路口。
以上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抓拍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车接打手持电话、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违法停车抓拍设备10处
1、马曹庙镇庙前街卫生院门前;
2、马曹庙镇庙前街马曹庙中学门前;
3、马曹庙镇庙前街地税门前;
4、马曹庙镇庙前街电信营业厅门前;
5、G106淋山河镇正街阳光超市门前;
6、G106淋山河镇正街车站门前;
7、G106回龙山镇正街黄商超市门前;
8、G106回龙山镇正街体彩门前;
9、团风县普济路步行街门前;
10、团风县普济路团风中学门前。
以上违法停车电子警察监控设备,抓拍全路段机动车道及人行道两侧违法停车行为。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团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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