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94961 更新时间:2018/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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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凌晨5时许,湖北团风警方经过追踪侦查,成功于团风镇某小区内将秦宏兵、肖鹏飞涉恶团伙的最后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洪秋生(男,55岁)抓获,同时在现场抓获了涉嫌窝藏的犯罪嫌疑人霍某(男,33岁)。9月14日,办案民警赶赴黄州区,劝投了另一名涉嫌窝藏的犯罪嫌疑夏某(男,45岁)。
2018年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团风县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成立专班经过4个多月艰辛调查,查清了以犯罪嫌疑人秦宏兵、肖鹏飞等为首的团伙,自2017年4月以来,在举水河水位上涨期间,组织大型吸砂泵船从长江进入举水河,在团风县团风镇王家坊河段附近盗采河砂,并通过小型货船转运售卖至外地,从中牟取暴利的犯罪事实。在调查中,警方发现该团伙除非法采矿外,还涉嫌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犯罪事实。
4月17日,团风警方在黄冈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对该涉恶团伙进行集中收网行动后,该团伙包括秦宏兵、肖鹏飞在内的骨干成员已陆续被警方抓获,洪秋生被抓后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团伙骨干全部到案。



据办案民警介绍,为广泛征集秦宏兵、肖鹏飞涉恶团伙违法犯罪线索,2018年8月,团风警方已通过网络、电视媒体及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广泛发布通告,呼吁广大市民向公安机关进行线索举报,并将对举报人严格执行保密措施。本次到案的骨干成员洪秋生在逃期间,为其提供住处涉嫌窝藏的犯罪嫌疑人霍某、夏某已被团风县公安局予以刑事拘留,警方再次重申将对“扫黑除恶”案件中,通风报信、窝藏包庇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
团 风 县 公 安 局关于征集秦宏兵、肖鹏飞涉恶团伙犯罪线索的通告
经团风警方多方深入调查,发现秦宏兵、肖鹏飞涉恶团伙涉嫌非法采矿、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犯罪事实。为深挖犯罪,团风县公安局决定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征集秦宏兵、肖鹏飞涉恶团伙违法犯罪线索。对于公民向公安机关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的将对举报人做好保护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将给予一定奖励。对隐瞒不报或通风报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特此发布通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举报途径
(一)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110或0713-6151110
王警官:18986755008
胡警官:18972711007
(二)信函举报
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将举报信寄至团风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侦查专班办公室,收信地址:湖北省团风县公安局办公楼5楼(扫黑办收)。
(三)现场举报
地址:团风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侦查专班办公室。
(四)邮件举报
通过电子邮件举报,邮箱地址:tfxz110@163.com。
附:团伙骨干成员名单(已到案)
秦宏兵,男,47岁,外号“秦缺巴”
湖北省团风县团风镇罗霍州村人
肖鹏飞,男,32岁
湖北省团风县团风镇魏家湾村人
洪秋生,男,55岁
湖北团风县团风镇人
王鹏,男,24岁,外号“癞痢”
湖北省团风县团风镇得胜桥村人
曹俊,男,39岁
湖北省团风县团风镇崩坡人
张小龙,男,27岁
湖北省团风县团风镇上寨人
晏前喜,男,35岁,外号“架子”
湖北省团风县团风镇罗家窑村人
龚攀,男,31岁
湖北省团风县团风镇张家窑村人
王飞,男,34岁
湖北省团风县团风镇金鸡山村人
举报保密措施:
对于公民向公安机关举报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的,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做好保护工作,严格按照保密制度进行保密,严禁任何人泄露举报信息;对于举报重大线索的,将视情节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举报人;因泄露举报人信息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举报人人身安全和财产等受到威胁或损害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作出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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